为充分发挥有机产品认证在服务脱贫攻坚中“传递信任”的作用,规范认证扶贫信息传递方式,现将有机产品认证扶贫信息传递要求公告如下:
有机产品认证扶贫信息传递要求
来自贫困地区的有机产品认证获证企业,经过确认符合有机产品认证扶贫技术要求后,可以在其获证产品包装上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扶贫信息,同时应按照《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》(质检总局令第162号)、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》(质检总局令第155号)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、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。
有机产品认证扶贫信息传递方式
有机产品认证扶贫信息为中文“认证扶贫”字样。
为落实党中央关于产业扶贫精神,以有机产品认证为手段,创新有机产品认证支持精准扶贫机制,国家认监委特制定有机产品认证扶贫技术要求及相关公告。
具体信息可以浏览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://www.cnca.gov.cn/xxgk/ggxx/2017/201709/t20170926_55255.shtml
文章摘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